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關于2009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設區市建設局、人事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9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國人廳發[2008]75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 [2009]5號)精神,2009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定于9月19至20日舉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指勘查技術與工程、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專業,下同)或相近專業(指地質勘探、環境工程、工程力學專業,下同)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專科學歷,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截止2009年12月31日,下同)。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4、取得本專業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直接參加專業考試: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2、1991年以前,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四)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及有關規定,凡符合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規定的香港、澳門地區居民可申請參加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申請人在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勘察、設計相關專業實踐年限證明。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2009年9月19日
上午8:00—11:00 專業知識考試(上)
上午8:00—12:00 基礎考試(上)
下午14:00—17:00 專業知識考試(下)
下午14:00—18:00 基礎考試(下)
2009年9月20日
上午8:00—11:00 專業案例考試(上)
下午14:00—17:00 專業案例考試(下)
三、報名辦法和程序
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相結合的辦法。報考人員先登錄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網址:http://zczx.fjjs.gov.cn,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需進行現場審核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相關材料至所屬報名點(詳見附件)辦理。現場審核由各設區市建設局商人事局共同組織進行。具體報名程序如下: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須于2009年6月24日至7月10日內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1、首次報考人員(含基礎合格后,首次報考專業的人員)網上報名后須使用A4紙打印《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經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并在報名表右上方粘貼與本人上傳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證件照一張。
2、非首次報考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須填寫前一年度的準考證號和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網上審核后,直接網上繳費。原報考信息中的學歷、職稱、工作單位有變更的需打印報名表,并持有效證件及復印件于7月8-10日到所屬報名點審核。
(二)現場審核
1、首次報考人員經網上報名后須于2009年7月8-10日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屬報名點進行現場審核。
(1)《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
(2)學歷證明(含原件和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3)基礎考試合格成績單(僅限報考專業考試人員);
(4)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
(5)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巖土工程專業設計工作業績、年限及遵守國家法律、職業道德情況證明》(可在網上報名系統內下載該表格)。
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統一為A4紙。
2、今年從外省轉入的考生均按首次報考人員報考,報考專業考試的人員還須提供該省人事考試部門出具的基礎考試合格證明。
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2年內不得再次報考,并對所在單位通報批評。
(三)網上繳費
本次考試收費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后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于7月14日前使用具有銀聯標識的銀行卡(需提前開通網上支付功能),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內網上繳費功能菜單支付考務費。按照物價部門規定,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考試考務費:基礎考試為二科,每科60元,每人120元,專業考試為四科,每科130元,每人520元。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報名手續才算全部完成。
(四)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9月4日起登錄網上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有關事宜
(一)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分為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達到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后,方可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憑身份證件到各報名點領取,也可委托郵寄。
(二)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三)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他參考資料。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基礎考試上午的公共基礎綱按新公布內容進行。詳見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關于公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公共基礎綱的通知》(注工[2009]3號)。請考生登錄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專業知識考試和專業案例考試均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2009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專業考試所使用的法規、規范、標準及設計手冊》、《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請考生登錄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網站下載。)
(四)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專業考試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五)《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在《專業案例》考試答卷時,須在試卷和計算機計分答題卡相應的位置填上姓名、準考證號和工作單位。每道案例題都應在試卷上寫明試題答案,并在試題答案下面寫明本題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計算過程及結果,同時將所選正確答案用2B鉛筆填涂在計算機計分答題卡上。試卷上的答題過程及公式務必書寫清楚。
五、其他事項
1、非獨立法人的設計單位分院(分公司),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考試,須由總院推薦并簽章,方可在分院所在地報考。
2、各設區市建設局應于7月16日前將報名表及證明材料匯總,報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經省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委會審定后,生成準考證供考生網上下載打印。
3、考試用書
考試用書可向福建閩建工程建設書店訂購,聯系電話:0591-87836125。
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聯系地址:福州市北路242號福建省建設廳建設公寓307、305室;電話: 0591-87611385、87615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