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關于做好2009年度全國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考試部門,中、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09]5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19日
上午 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下午 14:00—17: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14:00—18: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9月20日
上午 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下午 14:00—17: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相應專業執業資格考試。
(二)基礎考試報考條件
符合基本條件要求,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基礎考試:
1、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巖土、水利水電、港口與航道、公用設備、電氣、化工、環保的本專業及相近專業分別見附件1、2、3、4、5、6、7,下同)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分別指巖土工程設計,水利水電工程勘察、設計,港口與航道工程設計,公用設備專業工程設計,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化工工程設計,環保專業工程設計,下同)滿1年。
3、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1年。
(三)專業考試報考條件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7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8年。
(四)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應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提交身份證明、國家教育部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三、基礎考試免試條件及審批手續
(一)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基礎考試免試條件
符合基本報考條件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于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
2、1991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
3、1989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學本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4、198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5、1985年及以前,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2年。
6、1982年及以前,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9年。
7、1977年及以前,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或1972年及以前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巖土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二)其他專業基礎考試免試條件
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于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6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7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8年。
4、取得本專業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9年。
5、取得本專業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10年。
6、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12年。
7、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15年。
8、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2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相應專業工作滿30年。
(三)基礎考試免試審批手續
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稱處辦理基礎考試科目免試審批手續;其他報考人員到單位所在市人事局職稱管理部門辦理。
四、考場設置
200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事考試局統一在省直考區(沈陽)設考場,并組織考試。
五、報名時間、辦法
參加我省200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須通過《遼寧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lnrsks.com,下同)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一)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09年6月26日—7月21日,逾期不予補報。
(二)報名辦法
1、個人信息填報及照片上傳
(1)報考人員應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快捷按鈕進入報名系統報名。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按規定的流程和要求提交個人真實、準確的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照片。照片要求為單色背景,正面、免冠二寸近期證件照,照片存儲為JPG格式,小在20KB以下(與報名系統上提供的照片樣例小相近)。
(2)上傳的照片將在發放“成績通知書”時作參照,報考人員須按規定上傳照片。
(3)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正確選擇考區。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應選擇省直考區,其他報考人員均按屬地化管理原則,選擇居住(或單位)所在市為報考考區。
(4)報考人員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在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動力、給水排水)、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化工工程師、環保工程師等專業中選一項報名。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工程地質、工程移民、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面選報。
2、辦理基礎考試免試審批手續
符合基礎考試免試科目的報考人員,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通過“資料下載”快捷按鈕下載打印《資格考試科目免試申報表》,填寫后到規定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3、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化原則進行。各市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所在市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駐沈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由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負責。
(2)參加基礎考試的報考人員和基礎考試合格,報考專業考試的人員,在填報個人信息及上傳照片后,應及時下載打印帶有本人照片的《200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由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持報名表、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等材料到相應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2009年7月22日。
(3)符合基礎考試免試科目條件并辦理審批手續的報考人員,視為資格審查合格,應及時辦理報名確認。
4、現場報名確認
(1)報考人員應在資格審查合格后,持報名表和免試申報表(不符合免試科目條件的只提交報名表)到省或市人事考試部門進行現場報名確認。省或市人事考試部門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辦理確認后,報考人員方可進行網上繳費。
(2)各考區人事考試部門在進行報名確認時,應對報名表中的照片進行審核,若照片審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重新上傳照片。
(3)省人事考試局下發基礎考試合格人員庫,供報名確認時使用。
5、網上繳費
(1)報考人員須通過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繳納考試費用。網上支付銀行為中國工商銀行和建設銀行。請報考人員按網上規定步驟操作進行繳費,網上繳費的截止時間為2009年7月24日。
(2)報考人員在網上繳費后,須及早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本人的交費狀態是否為“已交費”,如果顯示其它狀態,請及時與省人事考試局聯系。
(3)報考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6、打印準考證
已繳費的報考人員,請于2009年9月1日—9月13日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用A4紙自行打印準考證(黑白、彩色均可)。報考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軍人可持軍官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報名咨詢
報考人員可向當地考區人事考試部門咨詢報名有關事宜。各考區人事考試部門的具體辦公地址及考務咨詢電話見附件8。
六、收費
(一)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遼價函[2007]131號、遼價函[2008]7號文件規定,考務費用按下列標準收取:
1、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基礎考試60元/科,專業考試130元/科,報名費10元/人。
2、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基礎考試80元/科,專業考試100元/科。
3、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基礎考試70元/科,專業考試80元/科。
4、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基礎考試80元/科,專業考試100元/科。
5、注冊環保工程師基礎考試70元/科,專業考試80元/科。
(二)需要收據報銷的考生,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于考試當天在考試現場領取,或于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內到所報考考區的人事考試部門領取。
(三)省人事考試局將在考試報名結束后,向各市人事考試部門撥付相應的考試費用。
七、答題要求
(一)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
(二)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四)《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五)有關專業考試的答題要求,考生應閱讀《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考試考生須知》(詳見附件9)。巖土和環保工程師考試的有關規范、設計手冊信息見附件10、11。
八、成績管理
(一)2010年2月以后,在收到上級有關部門下發的合格標準文件后,《遼寧人事考試網》將發布查詢考試成績的時間和辦法,請考生屆時關注《遼寧人事考試網》發布的成績查詢通知。咨詢電話:024-86898218,86893900。
(二)各專業執業資格考試均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九、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統一使用國家人事考試中心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
十、綱
(一)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委員會下設的各專業管理委員會負責分別擬定各專業綱。2009年部分專業修訂了綱,請考生在指定網站www.pqrc.org.cn上下載。
(二)有關教材事宜咨詢電話:024-86891758、86893066。
十一、其他
我省2009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技術人員考試部負責。
考務咨詢電話: 024-86899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