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人社廳發【2012】19號
關于2011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 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專業基礎考試合格標準均為132分 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合格標準均為48分 注冊工程師(除一、二級結構外)專業知識合格標準為120分,專業案例合格標準為60分。
二O一二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