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關于2011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建委、規委),福建省公務員局:
根據2011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基礎考試
各專業基礎考試合格標準均為132分(試卷滿分均為240分)。
二、專業考試
(一)注冊結構工程師(含一級、二級)專業考試合格標準均為48分(試卷滿分80分)。
(二)注冊工程師(除一級、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合格標準見下表:
序號 |
名 稱 |
專業考試 | ||||||
專業知識 | 專業案例 | |||||||
合格標準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試卷滿分 | |||||
1
|
注冊公用 設備工程師 |
暖通空調 |
120分 |
均為200分 |
60分 |
均為100分 | ||
給水排水 |
120分 |
60分 | ||||||
動力 |
120分 |
60分 | ||||||
2 |
注冊電氣工程師 |
發輸變電 |
120分 |
60分 | ||||
供配電 |
120分 |
60分 | ||||||
3 |
注冊化工工程師 |
120分 |
60分 | |||||
4 |
注冊環保工程師 |
120分 |
60分 | |||||
5 |
注冊土木工程師 |
巖土 |
120分 |
60分 | ||||
港口與航道 |
120分 |
60分 | ||||||
水利水電工程 |
水利水電工程規劃 |
120分 |
60分 | |||||
水工結構 |
120分 |
60分 | ||||||
水利水電工程地質 |
120分 |
60分 | ||||||
水利水電工程移民 |
120分 |
60分 | ||||||
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 |
120分 |
60分 |
三、請各地按照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并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3月1日前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本專業資格證書的依據。
四、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