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人社廳發〔2011〕1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2011年度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和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 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并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2012年1月16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本專業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附件:2011年度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和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2011年度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和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
專業名稱 |
報考科 目數量 |
報名人數 |
實考人數 |
合格人數 |
合格率 (%) |
招標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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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律顧問 |
四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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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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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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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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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格人數”欄目應填寫本年度取得資格證書的人數。其中,招標師的合格人數應填寫4個科目均達到合格標準應取得證書的人數。
填表人: 負 責 人:
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