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關于2011年度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和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 :
根據2011年度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和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招標師職業水平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企業法律顧問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84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40分)。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并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2012年1月16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本專業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