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結構工程師考試科目:
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科目:
1.基礎考試(上) 2.基礎考試(下) 3.專業考試(上) 4.專業考試(下)
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資格考試:
1.專業考試(上) 2.專業考試(下)
注意:
1、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考試,下午為分專業試卷。
2、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3、《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4、考生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計算器。草稿紙在考試時統一配發,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