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2011年安徽省造價工程師考務費
考試費用
根據國家發改委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安徽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6〕240號文件規定,2011年造價工程師考試費按每科60元的標準收取,上繳國家考務費按每科7元的標準收取,每科計收67元。
注意事項
應考時,考生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
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規則、監考人員守則等,按皖人發〔2002〕78號文件規定執行;違紀處理辦法按新修訂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2011年第12號)規定執行。
2011年下半年資格考試種類多、時間緊,考務工作十分繁重,請各地、各部門嚴格按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及時、準確上報有關報名材料,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確保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