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1、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2、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根據有關規定,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1996]77號)下發之日前(即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相關知識、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
?。?)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類大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以上報考條件專業工作年限計算至2011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