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8-05 共1頁
關于征求《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修訂意見的函
各省、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國務院有關部門,有關造價師注冊初審機關: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我們擬對《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進行修訂。為做好修訂工作,請組織有關管理機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工程師座談,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修改意見,于8月底前將問題和修改意見反饋我司。
聯系人:李萍
電話/傳真:58933231/3216
郵箱:liping@mail.cin.gov.cn
標準定額司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