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7-01-16 共1頁
(2)建設項目經濟評價和后評價、設計方案技術經濟論證和優化、施工方案優選和技術經濟評價。
(3)工程造價的監控。
(4)工程經濟糾紛的鑒定。
(5)工程變更及合同價的調整和索賠費用的計算。
(6)工程造價依據的編制和審查。
(7)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