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3月10日與某建設單位(甲方)簽訂一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有關工程價款及其交付的條款摘要如下:
(1) 合同總價為600萬元;其中:工程主要材料和結構件總值占合同總價的60%;
(2) 預付備料款為合同總價的25%,于開工前10天撥付給乙方;
(3) 工程進度款由乙方逐月(每月末)申報,經審核后于下月10日前支付;
(4) 工程竣工并交付竣工結算報告后30日內,支付工程總價款的95%,留5%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后全部結清。合同中有關工程工期的規定為:4月1日開工,9月20日竣工。工程款逾期支付,按每日3‰的利率計息。逾期竣工,按每日1000元罰款。根據經甲方代表批準的施工進度,各月計劃完成產值(合同價)如表A.5所示:
表A.5 單位:萬元
月 份 |
4 |
5 |
6 |
7 |
8 |
9 |
完成產值 |
80 |
100 |
120 |
110 |
100 |
80 |
在工程施工至8月16日,因施工設備出現故障停工兩天,造成窩工50工日(每工日窩工補償12.50元),8月份實際完成產值比原計劃少3萬元;工程施工至9月6日,因甲方提供的某種室外飾面板材質量不合格,粘貼后效果差,甲方決定更換板材,造成拆除用工60工日(每工日工資19.50元),機械多閑置3個臺班(每閑置臺班按400元補償),預算外材料費損失5萬元,其他費用損失1萬元,重新粘貼預算價10萬元,因拆除、重新粘貼使工期延長6天。最終工程于9月29日竣工。
問題:
1、請按原施工進度計劃,為甲方制定撥款計劃。
2、乙方分別于8月20日和9月20日提出延長工期和費用補償要求。請問該兩項索賠能否成立?應批準的延長工期為幾天?費用補償為多少萬元?
3、8月份和9月份,乙方應申報的工程結算款分別為多少?
問題1:
解:
1、預付工程款: 萬元
2、起扣點: 萬元
3、各月進度款:
(1) 4月份計劃完成產值80萬元,撥款80萬元,累計撥款80萬元
(2) 5月份計劃完成產值100萬元,撥款100萬元,累計撥款180萬元
(3) 6月份計劃完成產值120萬元,撥款120萬元,累計撥款300萬元
(4) 7月份計劃完成產值120萬元,120+300=420萬元〉350萬元
扣預付款:(420-350)×60%=42萬元
撥款120-42=78萬元,累計撥款378萬元
(5) 8月份計劃完成產值100萬元,
扣預付款:100×60%=60萬元
撥款100-60=40萬元,累計撥款408萬元
(6) 9月份計劃完成產值80萬元,
扣預付款:80×60%=48萬元
扣保修金:600×5%=30萬元
撥款80-48-30=2萬元,累計撥款410萬元
(7) 保修期滿后,將保修金30萬元扣除實際保修金支出后的余額家銀行同期存款利息退還給乙方。
4、可將上述計算過程整理成如下撥款計劃表:
表A.20 撥款計劃表
月 份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計劃完成產值/萬元
|
|
80
|
100
|
120
|
120
|
100
|
80
|
|
計劃撥款/萬元
|
150
|
0
|
80
|
100
|
120
|
78
|
40
|
2
|
累計計劃撥款/萬元
|
150
|
150
|
230
|
330
|
450
|
528
|
568
|
570
|
注:保修期滿后,將保修金30萬元扣除實際保修金支出后的余額家銀行同期存款利息退還給乙方。
問題2:
答:
1、兩項索賠中,前一項索賠不能成立(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后一項索賠成立(甲方原因造成的)。
2、應批準的工期順延時間為6天。
3、應批準的費用索賠為:60×19.50+3×400+50000+10000+100000=162370元=16.237萬元
問題3:
答:
1、8月份應申報工程款:(100-3)×(1-60%)=38.8萬元
2、9月份應申報工程款:83+16.237-83×60%-(600+16.237)×5%-(9-6)×0.1
=18.3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