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四)工期和保修期
1、工期。當發包人要求工期提前超過工期定額的20%時應計取趕工措施費,還應注意工期提前(獎)和工期延誤(處罰)的約定。此時,工期索賠顯得尤為重要。
(1)進度計劃。工程師接到承包人提交的進度計劃后,應當予以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時間限制則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如果工程師逾期不確認也不提出書面意見,則視為已經同意。工程師對進度計劃和對承包人施工進度的認可,不免除承包人對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本身的缺陷所應承擔的責任。進度計劃經工程師予以認可的重要目的,是作為發包人和工程師依據計劃進行協調和對施工進度進行控制的依據。
(2)延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在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未予以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的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如果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工期不予順延。如果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也不予順延。
因發包人原因施工現場不具備施工的條件,影響承包人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應當賠償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且工期相應順延。
(3)工期延誤。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完成工程施工,如果由于承包人自身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應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經工程師確認的下列5種情況,工期可以順延:
3.1發包人不能按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3.2發包人不按約定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
3.3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3.4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3.5不可抗力事件等。
(4)暫停施工。在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時,可以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發布暫停施工的指令。如果停工責任在發包人,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并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工期相應順延;如果如果停工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如果因未對工程及時做出答復,導致承包人無法復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2、保修期。合同中需明確約定保修范圍和內容(按國務院279號令執行)、保修期(土建、屋面防水5年、安裝2年等)、保修責任、保修金數額(一般為3%-5%)、預扣方式及返還。
(五)工程價款結算
1、價款結算方式
我國現行的工程價款結算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按月結算(實際中使用較多)
實行旬末或月中預支,月終結算,竣工后清算的辦法。跨年度的工程,年終盤點,辦理年度結算
(2)、竣工后一次結算
工期在一年內、合同價在100萬元以下的工程,每月月中預支,竣工后一次結算。
(3)、分段結算
當年開工且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進行結算,可按月預支工程款。監理合同一般采用此方法
(4)、目標結算方式
將合同中的工作內容分解成不同的驗收單元,承包人完成單元工程內容并經驗收后,發包人支付相應工程款。
(5)、發(承)包人約定的其他方式。
2、工程預付款。
具體事宜由承(發)包雙方根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結合工程合同價,建設工程和包工包料的情況在合同中約定。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和數額(一般建筑工程不超過30%、安裝工程不超過10%特殊情況可到15%),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款可采用等比率或等額扣回的方式(掌握預付款起扣點公式,預付款起扣點=合同價-預付款/采料比重)。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工程情況比較復雜,工程形象進度的統計、主要材料、構件采購和使用不可能很精確,因此可針對工程實際情況具體處理。如有些工程工期較短造價較低,就無須分期扣還;有些工程工期較長,其備料款占用的時間較長,根據需要可少扣或不扣。
3、工程進度款
工程進度款是為了使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耗用的資金及時得到補償,及時反映工程進度和施工企業的經營成果,對工程價款實行的中間結算,即逐月按完成的工程量,計算工程價款向建設單位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手續。
(1)、工程進度款的計算
工程進度款的計算,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工程量的計算及核實,二是單價的計算。
1.1工程量的計算應根據《建設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03)及《云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指南》進行。工程量的確認應由承包人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代表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清單或報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約定:發包人代表接到工程量清單或報告10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經確認的計算結果,作為工程價款的計算依據。發包人代表收到已完工程的清單或報告后,14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的工程量即視為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1.2單價計算方法主要根據發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約定的工程價格計算方法確定。
目前我國工程價格的計算方法一般可分為工料單價和綜合單價兩種方法。
工料單價是指單位工程分部分項的直接成本單價,按現行計價定額的人工、材料、機械消耗量及其預算價格確定,措施費、管理費、利潤、稅金等按現行計算方法計算。
綜合單價是指單位工程分部分項的全費用單價,即包括直接成本,也包括間接成本,利潤等費用。
二者既可采用可調價格方式,也可采用固定價格方式。可調價格方式即工程價格在實施期間可隨價格變化而調整。固定價格方式即工程價格在實施期間不因價格變化而調整,在工程價格中已考慮價格風險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確規定固定價格所包括的內容和范圍。實際工程中常采用的是可調工料單價法和固定綜合單價法。
1.3工程進度款的計算步驟:
當采用可調工料單價法計算工程進度款時,在確定已完工程量后即可按以下步驟計算工程進度款:
3.1根據已完工程量的項目名稱,分項編號、單價得出合價。
3.2將本月所完成全部項目合價相加,得出直接工程費小計。
3.3 按規定計算措施費、管理費、利潤等。
3.4 按規定計算主材差價或差價系數。
3.5 當月發生的索賠。
3.6 按約定應扣減的費用。
3.7 按規定計算稅金。轉貼于:_造價100分
3.8 累計本月應收工程進度款。
用固定綜合單價法計算工程進度款就比較方便,當工程量得到確認后,只要將工程量與綜合單價相乘即可得出合價,再將本月所完成項目的合價相加即得本月工程進度款。
(2)、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是工程施工過程中經常性的工作,其具體的支付時間、方式都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
2.1時間規定和總額控制。建筑安裝工程進度款的支付,一般實行月中按當月施工計劃工作量的50%支付,月末按當月實際完成工作量扣除月中支付數進行結算。(運至工地的材料、設備,未實際使用到工程中時,在計算工程進度時,不應計算)工程竣工后辦理竣工結算。在工程竣工前施工單位收取的備料款和工程進度款的總額,一般不得超過合同金額(包括合同簽訂后經發包人簽證認可的增減工程價值)的95%,其余5%尾款,在工程竣工結算時扣除保修金外一并結算。承包人向發包人出具履約保證或其他保證的,可以不留尾款。
2.2付款方式。工程進度款的付款方式以實際出發,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商定和選擇。承包人收取工程進度款可以按規定采用匯兌,委托收款、支票、本票等(但應按開戶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工程進度款也可以使用支票結算。
計算月結算款時應先調值、后索賠、再扣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