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合人辦發[2009]155號
關于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根據省人事廳《關于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皖人辦發[2009]57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管理模式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采取滾動管理模式,不免試考4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為合格;免試考2科的人員須在當年一次性通過方為合格。
檔案號是實施滾動考試管理的關鍵識別標識,考生必須妥善保管好準考證并牢記自己的檔案號,以確保成績有效滾動。
二、考試時間、科目及答題方式
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10月24日至25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考試科目如下: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下午14:00-17:00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10月25日
上午9:00-11:30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下午14:00-18:00工程造價案件分析
《工程造價案件分析》科目為主客觀,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造價專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在《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1996]77號)下發之日(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兩個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滿25年。
因違反考試紀律,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號)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四、具體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考生應于2009年6月2日至11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按照網站規定的流程簽訂誠信承諾書、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本人照片,并于次日中午12時后上網查看照片審查結果,照片審查不合格的,重新上傳照片;照片審查合格的,下載打印報名表。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因違反考試紀律,依據國家、省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提交報名信息。(咨詢電話:0551-2884613.)
(二)現場資格審查及繳費
合肥市該項考試資格審查及繳費時間定于2009年6月22日至24日,逾期不予辦理。資格審查地點設在合肥市人事考試中心(阜南路19號,合肥人才廈)考生須根據規定的報考條件,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1、本人有效身份證、護照或軍官證原件;
2、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原件;
3、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4、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表(背面有本人簽字的誠信承諾書);
5、報考條件中列舉的其它材料;
6、報考費。
凡在報名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予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收費標準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4]1108號文件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6]240號文件規定,此項考試費用按每人每科67元收取(含上繳國家部分)
(四)準考證辦理
考生應于10月20日至23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上具體要求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者,責任自負。
五、注意事項
應考時,考生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帶入考場座位。
2009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場規則、監考人員守則等,按省人事廳等部門皖人發[2002]78號文件規定執行;違紀處理辦法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原人事部令2004年第3號)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