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考試類別 |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備 注 |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一、二級結構、土木、公用設備、電氣、化工、環保工程師) | 9月18日 | 上午 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 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考生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在考試時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
下午 2:00— 5: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2:00— 6: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 |||
9月19日 | 上午 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8:00—12: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 ||
下午 2:00— 5: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2:00—6: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 業考試(下) | |||
執業藥師 | 10月16日 | 上午: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2:00— 4: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 各科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
10月17日 | 上午: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2:00— 4: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 ||
房地產估價師 | 10月16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2:00— 4: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采取答題卡和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在考試時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
10月17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下午2:00— 4: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 ||
房地產經紀人 | 10月16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下午2:00— 4:30 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 各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在考試時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
10月17日 | 上午9:00—11:30 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下午2:00— 4:30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 ||
審計 | 10月17日 | 高級: 上午: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2:00— 5: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 高級為主觀題。中、初級為客觀題。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
中、初級: 上午: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2:00— 4: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 |||
出 版 | 10月17日 | 上午:9:00—12:00 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初級) 下午:2:00—5:00 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初級) | 各科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組成,采用網絡評卷。考生務必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客觀題部分使用2B鉛筆填涂,主觀題部分使用黑色簽字筆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位置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在考試時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
企業法律顧問 | 10月23日 | 上午:9:00—11:30 綜合法律知識 下午:2:00— 4:30 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 | 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在參加《企業管理知識》科目考試時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
10月24日 | 上午:9:00—11:30 企業管理知識 下午:2:00— 4:30 企業法律顧問實務 | ||
城市規劃師 | 10月23日 | 上午:9:00—11:30 城市規劃原理 下午:2:00— 4:30 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 《城市規劃實務》科目為主觀題,采用網絡評閱卷。考生務必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黑色簽字筆在專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各科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
10月24日 | 上午:9:00—11:30 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下午:2:00— 5:00 城市規劃實務 | ||
造價工程師 | 10月23日 | 上午:9:00—11:30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下午:2:00— 5:00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他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草稿紙在考試時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
10月24日 |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下午:2:00— 6:00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
統計 | 10月24日 | 高級: 上午: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 | 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與考試相關的文具用品和參考書籍、資料。 考生可攜帶黑色或藍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 |
中級: 上午: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 | 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可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編程功能、無儲存功能)。各科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 ||
初級: 上午: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
考試項目 | 收費標準 | 收費依據 | 備注 | |
報名費 | 考務費 | |||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 | 13元/人 | 一級結構基礎考試為2科,每人120元,專業考試為2科,每人240元。 二級結構專業考試為2科,每人240元。 | 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和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299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留用報名費13元/人。 |
土木工程師(巖土) | 13元/人 | 基礎考試為2科,每人120元。 專業考試為4科,每人520元。 |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文件 | 同上 |
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電氣工程師、化工工程師 | 13元/人 | 基礎考試為2科,每人120元。 專業考試為4科,每人考試費304元。 |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等四項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1003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文件 | 同上 |
環保工程師、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 | 13元/人 | 基礎考試為2科,每人每科60元,共計120元。 專業考試為4科,每人每科66元,共計264元。 |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注冊環保工程師和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551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文件 | 同上 |
執業藥師 | 13元/人 | 每科44元。 | 國家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企業法律顧問 | 13元/人 | 每科44元。 | 國家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造價工程師 | 13元/人 | 每科43元。 | 國家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城市規劃師 | 13元/人 | 《城市規劃實務》科目每人120元,其余3科每科60元 | 《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吉省價收函[2001]52號 | 同上 |
房地產估價師 | 13元/人 | 每科78元 | 《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房地產經紀人 | 13元/人 | 每科85元 |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出版 | 13元/人 | 每科48元 |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等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2]169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審計 | 13元/人 | 高級每人172元 中、初級每人96元 |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2]97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統計 | 13元/人 | 高級:36元。 |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2]964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 同上 |
中、初級:每人9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