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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10年造價工程師報名時間為6月1日至10日

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 吉人社辦字[2010]132號 關于2010年度全國審計、統計專業技術資格、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造價工程師、城市規劃師、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出版職(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長白山管委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駐省中直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10年度全國審計、統計、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藥師、企業法律顧問、造價工程師、城市規劃師、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出版職(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上述考試實行全省統一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6月1日至10日。   考生登陸省職考辦網站(www.jlzkb.com)報名。網上報名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選擇考區。考生按屬地原則報名,省(中)直駐長春市單位考生選擇“省(中)直長春市考區”,各市(州)考生按照所在市(州)選擇考區,長白山管委會及省(中)直駐其他市(州)單位考生就近選擇考區。   2.選擇考試。考生根據需要選擇考試類別、級別、專業、科目。   3.填報信息。考生應如實、準確填報考試信息,填報錯誤或提供虛假信息,由考生本人負責。   4.上傳照片。考生須上傳近期6個月內正面免冠證件數碼照片。上傳照片前,必須使用網上報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處理工具”將照片處理成寬120×高160像素,以保證格式的正確。   5.打印報名表。考生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   (二)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和辦法:   現場確認時間:2010年6月2日至11日(省直報名點周六周日休息)。   網上報名后,考生須按時到所選考區報名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確認。選擇省(中)直考區報名的考生,到省職考辦3樓報名大廳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地點:長春市南關區南環城路1958號。選擇各市(州)考區報名的考生,現場資格審查確認地點由當地職考部門另行通知。   現場確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經本人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單位審核合格,由審核人和考生本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的《資格考試報名表》。   2.報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書和相關證書等原件。   3.身份證復印件1張(貼在報名表背面)。   4.近期6個月內同一底片一寸免冠照片2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上)。   (三)網上繳費時間:2010年6月2日至12日。   經現場確認后,考生按收費標準(見附件1)自行在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現場確認或網上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網上繳費后概不退費。   (四)準考證打印   各項考試考前一周內,考生登陸省職考辦網站“準考證打印”欄目,用A4紙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類別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及科目
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一、二級結構、土木、公用設備、電氣、化工、環保工程師) 9月18日 上午 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 《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考生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在考試時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下午 2:00— 5: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2:00— 6: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9月19日 上午 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8:00—12: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下午 2:00— 5: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2:00—6: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 業考試(下)
執業藥師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2:00— 4: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 各科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2:00— 4:30 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
房地產估價師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2:00— 4: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自備計算器)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采取答題卡和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在考試時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自備計算器) 下午2:00— 4: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自備計算器)
房地產經紀人 10月16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下午2:00— 4:30 房地產經紀概論(自備計算器) 各科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在考試時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10月17日 上午9:00—11:30 房地產經紀實務(自備計算器) 下午2:00— 4:30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自備計算器)
審計 10月17日 高級: 上午:9:00—12:00 經濟理論與宏觀經濟政策 下午:2:00— 5:00 審計理論與審計案例分析 高級為主觀題。中、初級為客觀題。 考生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中、初級: 上午:9:00—11:30 審計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2:00— 4:30 審計理論與實務
10月17日 上午:9:00—12:00 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初級) 下午:2:00—5:00 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初級) 各科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兩部分組成,采用網絡評卷。考生務必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客觀題部分使用2B鉛筆填涂,主觀題部分使用黑色簽字筆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位置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在考試時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企業法律顧問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綜合法律知識 下午:2:00— 4:30 經濟與民商法律知識 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在參加《企業管理知識》科目考試時可攜帶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企業管理知識 下午:2:00— 4:30 企業法律顧問實務
城市規劃師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規劃原理 下午:2:00— 4:30 城市規劃相關知識 《城市規劃實務》科目為主觀題,采用網絡評閱卷。考生務必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黑色簽字筆在專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位置上作答。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各科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城市規劃管理與法規 下午:2:00— 5:00 城市規劃實務
造價工程師 10月23日 上午:9:00—11:30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下午:2:00— 5:00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他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應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草稿紙在考試時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下午:2:00— 6:00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統計 10月24日 高級: 上午:9:00—12:00 高級統計實務 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與考試相關的文具用品和參考書籍、資料。 考生可攜帶黑色或藍色墨水鋼筆或簽字筆。
中級: 上午:9:00—11:30 統計基礎理論及相關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工作實務 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考生可攜帶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編程功能、無儲存功能)。各科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初級: 上午:9:00—11:30 統計學和統計法基礎知識 下午:2:00—4:30 統計專業知識和實務
  三、報考條件   凡符合國家相關文件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見附件2),均可自愿報名參加考試。   四、考試相關政策及事項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凡提供假學歷、假證件、假單位等材料,以及因考試作弊在停考期內的,不得報考,否則后果自負。   五、考試用書和培訓   (一)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考試考生須知、相關考試所用的法規、規范、標準及設計手冊、主要參考資料(見附件3—8)。   (二)執業藥師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聯系,電話:0431-82761607。   (三)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工信廳法規處聯系,電話:0431-82716859、88904527。   (四)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用書聯系電話:0431-82770066,培訓電話:0431-82752598。   (五)造價工程師考試教材及考前培訓與省建設廳聯系,電話:0431-88946514。   (六)環保工程師考試教材及培訓事項與省環保局人事處聯系:電話:0431—89963098、13353115795。   (七)出版職業資格考試用書和培訓與省出版局聯系,電話:0431-85644759。   (八)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省(中)直單位考生教材和培訓與省審計廳人事處聯系,電話:0431-85265083;各市州考生請與當地審計局聯系。   (九)統計考試教材及考前培訓與省統計局聯系,電話0431—88905647。   六、成績發布與證書領取   省職考辦網站發布成績查詢和證書領取通知。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辦法是,在省(中)直考區報名的,到省職考辦領取;在各市州考區報名的,按當地職考機構通知的時間、地點領取。領取證書時須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   七、工作要求   (一)認真做好考試服務工作。要加強考試宣傳,為考生提供優質快捷的服務。要嚴格審查報考資格,實行復審制,確保報考質量。   (二)嚴格考試管理,嚴肅考風考紀,確保考試安全。要認真貫徹執行人事部3號令,實行違紀通報制度。凡違紀違規考生一律通報到本人所在單位;凡替考、使用假證件、手機等通訊工具、違反規定翻閱參考資料、互相交換試卷、抄襲、協助他人抄襲等考試違紀違規的考生,取消考試成績,2周年內不得再次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附件1: 考試收費標準
考試項目 收費標準 收費依據 備注
報名費 考務費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 13元/人 一級結構基礎考試為2科,每人120元,專業考試為2科,每人240元。 二級結構專業考試為2科,每人240元。 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和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299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各市(州)人事職考部門留用報名費13元/人。
土木工程師(巖土) 13元/人 基礎考試為2科,每人120元。 專業考試為4科,每人520元。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文件 同上
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公用設備工程師、電氣工程師、化工工程師 13元/人 基礎考試為2科,每人120元。 專業考試為4科,每人考試費304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等四項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1003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文件 同上
環保工程師、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 13元/人 基礎考試為2科,每人每科60元,共計120元。 專業考試為4科,每人每科66元,共計264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注冊環保工程師和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551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文件 同上
執業藥師 13元/人 每科44元。 國家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同上
企業法律顧問 13元/人 每科44元。 國家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同上
造價工程師 13元/人 每科43元。 國家發改價格[2004]110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同上
城市規劃師 13元/人 《城市規劃實務》科目每人120元,其余3科每科60元 《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吉省價收函[2001]52號 同上
房地產估價師 13元/人 每科78元 《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同上
房地產經紀人 13元/人 每科85元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同上
出版 13元/人 每科48元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等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2]1698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同上
審計 13元/人 高級每人172元 中、初級每人96元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2]97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同上
統計 13元/人 高級:36元。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調整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2]964號)和吉省價收函字[2001]52號 同上
中、初級:每人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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