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關于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通知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1〕40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不真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二)交費確認
交費及報名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
⒈我市采取現場刷卡繳交考務費報名確認方式。
我市“報名確認”時間:
地點:新城市中心區石竹路2號東莞市南城職業中學東門內。
聯系電話:22203889。
⒉我市對考生報名資料先行審核。考后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省人事考試局)公布的合格人員名單文件后將審核后的合格人員報名資料送省人事考試局進行復核。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
上午 |
9:00—11:30 |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
下午 |
14:00—17:00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
|
上午 |
9:00—11:30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
下午 |
14:00—18:00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從2004年起,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命題已作變更,具體內容見附件2。
三、考試方式
(一)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造價工程師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他科目的試題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建”與“安裝”兩個子專業,報考人員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四)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主考場設在廣州,分考場設在深圳,主要負責深圳考區的考生。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三)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按規定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戶。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向各市收費單位寄發“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四)考試用書
考試使用由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編寫組編寫的2009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
考生可在“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gdzczx.com)查詢考試用書的有關信息。
附件:1.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關于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附件1
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選報專業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分土建和安裝兩個子專業。從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專業工作的人員報“安裝”專業,考“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科目;其他報“土建”專業,考“建筑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科目。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凡在建設、設計、施工、工程造價咨詢、工程咨詢、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和部門中,從事工程建設、計價、評估、評價、技術經濟分析和工程造價(工程估、概、預、結、決算)審查(核)、控制及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考。
在我省(包括省外在粵)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者,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部分科目,只考《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科(報考級別為“免二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造價工作業務滿15年。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造價工作業務滿20年。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造價工作業務滿25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
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
人考中心函〔2004〕58號
關于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大連市人事廳(局)人事考試中心:
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命題已作變更,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組織報名時,務必將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建標〔2003〕206號,以下簡稱《通知》)內容告知考生,注意學習了解有關文件精神。
二、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中涉及的相關內容和考試的命題均以《通知》精神為準。原《關于調整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若干規定》(建標〔1993〕894號)文件同時廢止。
三、《通知》以及附件(“建設安裝工程費用參考計算方法”、“建設安裝工程計價程序”),考生可通過登陸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站首頁http://www.ceca.org.cn和我中心網站www.cpta.com.cn下載。
四、關于考試科目中涉及工程量計量部分,說明如下:
(一) 按照《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要求,對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和定額計價模式下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均需掌握。
(二) 在《工程造價案例分析》考試中,上述兩個工程量計算規則的不同之處在考試中不作要求,試題只涉及共同部分。
附: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略)
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