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關于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1〕40號)精神,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2011年10月22至23日舉行。現將有關報名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不真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我市定于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
上午 |
9:00—11:30 |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
下午 |
14:00—17:00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
|
上午 |
9:00—11:30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
下午 |
14:00—18:00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從2004年起,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命題已作變更,具體內容見附件4。
三、考試方式
(一)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造價工程師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他科目的試題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建”與“安裝”兩個子專業,報考人員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四)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五)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主考場設在廣州,分考場設在深圳,主要負責深圳考區的考生。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三)證書發放方式
本市考生證書由我辦負責發放。屆時請留意汕頭市人事考試網《中心信息》欄發證通知。
(四)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五)考試用書
考試使用由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編寫組編寫的2009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
考生可在“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gdzczx.com)查詢考試用書的有關信息。
附件:
1.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3.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4.關于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二○
附件1
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選報專業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分土建和安裝兩個子專業。從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專業工作的人員報“安裝”專業,考“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科目;其他報“土建”專業,考“建筑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科目。
二、報考對象及條件
凡在建設、設計、施工、工程造價咨詢、工程咨詢、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和部門中,從事工程建設、計價、評估、評價、技術經濟分析和工程造價(工程估、概、預、結、決算)審查(核)、控制及管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考。
在我省(包括省外在粵)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具備下列學歷、資歷條件者,可申請參加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全科”):
1.工程造價專業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工程造價專業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獲上述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和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獲上述專業博士學位后,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部分科目,只考《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兩科(報考級別為“免二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本科畢業,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造價工作業務滿15年。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大專畢業,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造價工作業務滿20年。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專畢業,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造價工作業務滿25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附件2
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報名點: 報名序號:
姓名 |
|
性別 |
|
身份證號 |
|
照片 (大一寸) | |||||||||||||||||
國籍地區 |
|
學 歷 |
|
學 位 |
| ||||||||||||||||||
畢業院校 |
|
所學專業 |
| ||||||||||||||||||||
畢業時間 |
|
專業名稱 |
| ||||||||||||||||||||
專業技術職務 |
|
獲得證書時間 |
|
專業工作年限 |
| ||||||||||||||||||
工作單位 |
|
手機號碼 |
| ||||||||||||||||||||
通信地址 |
|
郵政編碼 |
| ||||||||||||||||||||
報考級別 |
|
是否申請免試部分科目 |
|
上一年檔案號 |
| ||||||||||||||||||
通 過 科 目 |
2011年報考科目 | ||||||||||||||||||||||
|
| ||||||||||||||||||||||
工 作 簡 歷 | |||||||||||||||||||||||
起 止 年 月 |
在 何 單 位 |
從事何種專業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省直報名點考生考后證書領取方式選擇(請在□內打“√”):□自取;□特快專遞。
一、填表注意事項:
1.此表由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后直接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交單位審核蓋章。
2.此表“單位審核”欄由單位填寫。單位對報考者所填內容,提交的材料(含照片)等是否真實進行審核確認,加蓋公章。
3. 考生對提交材料的準確性負責,網上確認的報名信息不得自行修改。
二、報名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1.此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報名開始前半年內的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
片一致。
4.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三、聲明:
我提交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本表所填的內容與網上報名內容一致。如不真實、準確、一致,我負由此引起的后果。
報考者(本人簽名):
2011年 月 日
單 位 審 核 |
經審核,該同志所提供的學歷、資歷真實、準確,具備(請在以下□內打“√” ): □報考級別為“考全科”土建專業條件; □報考級別為“考全科”安裝專業條件; □報考級別為“免二科”條件。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
市建設主管部門意見 |
市人事考試管理機構意見 | |||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
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意見 |
省人事考試局意見 | |||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年 月 日 | |||
考試時間 |
2011年10月22、23日 |
資格證書編號 |
| |
審核蓋章 審批與發證機構 |
(蓋 章) | |||
|
|
|
|
|
注:
1. 單位審核欄內,經辦人不簽名(蓋章),不予受理。
2.審批與發證機構審核蓋章欄由省人事考試局審核蓋章。
3.發證后,考生應將此表交回單位存入個人檔案中。
附件3
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類 別 |
級 別 |
專 業 |
科 目 |
23.造價工程師考試 |
2.免二科 |
01.造價 |
1.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2.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
4.考全科 |
01.土建 |
1.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
2.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
3.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 |||
4.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 | |||
02.安裝 |
1.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
2.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
3.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 |||
5.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 |
說明:
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與專業代碼“填表”。
2.上表內容與現用全國統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對
應一致。
附件4
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
人考中心函〔2004〕58號
關于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及大連市人事廳(局)人事考試中心:
根據有關部門的要求,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命題已作變更,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組織報名時,務必將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通知》(建標〔2003〕206號,以下簡稱《通知》)內容告知考生,注意學習了解有關文件精神。
二、2004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中涉及的相關內容和考試的命題均以《通知》精神為準。原《關于調整建筑安裝工程費用項目組成的若干規定》(建標〔1993〕894號)文件同時廢止。
三、《通知》以及附件(“建設安裝工程費用參考計算方法”、“建設安裝工程計價程序”),考生可通過登陸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站首頁http://www.ceca.org.cn和我中心網站www.cpta.com.cn下載。
四、關于考試科目中涉及工程量計量部分,說明如下:
(一) 按照《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要求,對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和定額計價模式下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均需掌握。
(二) 在《工程造價案例分析》考試中,上述兩個工程量計算規則的不同之處在考試中不作要求,試題只涉及共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