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各位考生、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1〕40號)精神,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2011年10月22至23日舉行。現將有關報名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不真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我市定于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
上午 |
9:00—11:30 |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
下午 |
14:00—17:00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
|
上午 |
9:00—11:30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建、安裝) |
下午 |
14:00—18:00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從2004年起,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命題已作變更,具體內容見附件4.
三、考試方式
(一)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造價工程師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他科目的試題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科目分為“土建”與“安裝”兩個子專業,報考人員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
(四)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五)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主考場設在廣州,分考場設在深圳,主要負責深圳考區的考生。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三)證書發放方式
本市考生證書由我辦負責發放。屆時請留意汕頭市人事考試網《中心信息》欄發證通知。
(四)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01〕237號文,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
(五)考試用書
考試使用由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編寫組編寫的2009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
考生可在“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gdzczx.com)查詢考試用書的有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