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根據《遼寧省〈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遼住建發[2009]6號)的文件精神,本溪市2011年度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現開始進行。具體相關事宜通知如下,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按規定時間辦理延續注冊手續。
一、延續注冊人員范圍
注冊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專用印章有效期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含以前)
二、申報時間
截止到2011年10月28日
三、申報材料內容
延續注冊材料分網上材料和文字材料兩部分,在申報文字材料之前先將網上材料進行上報,凡未進行網上材料上報的,視為未申報延續注冊材料,不予注冊。
(一)網上材料
注冊造價工程師個人登錄遼寧工程造價信息網(http://www.lncci.com),“造價工程師管理、查詢系統”—“造價工程師管理”—“注冊造價工程師登錄”,輸入用戶名和密碼,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后,點擊“上報”。
(二)文字材料
根據《遼寧省〈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實施細則》(遼住建發[2009]6號)第八條延續注冊的文件要求,延續注冊申請人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延續注冊申請書(本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2.《注冊造價工程師審批表》一式兩份(在遼寧工程造價信息網首頁“相關表格下載”欄內,用word軟件填寫并打印)
3.《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在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內填寫并上報打印)
4.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張
5.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正、反面)
6.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編號頁及本人照片頁)
7.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有效頁)
8.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不少于一個注冊有效期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9.一個注冊有效期內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2008年至2011年共計四年)
10.聘用單位資質證書副本(或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
11.一個注冊有效期內完成的2個典型工程造價業績成果文件,須加蓋本人執業印章及單位公章
文字材料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紙張為A4紙格式)
四、其他
1.辦理地點:本溪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本溪市明山區峪明路336號建設大廈12層1207室)
2.業務咨詢電話:0414-4521191
本溪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