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凡持有沈陽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開具的造價師繼續教育交費收據,且收據簽發日期為2011年7月29日之前的交費人員。請持交費收據到沈陽市造價站資質科換領正式發票。
未攜帶原交費收據者一律不得領取正式發票。
沈陽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資質科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