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文章摘要:湖南省關于2011湖南造價工程師延續及年檢相關事宜的通知,各市、州請于2012年1月10日之前來省造價協會領取所屬地的造價工程師執業印章。
通 知
請2011年辦理了延續的注冊造價工程師及年檢的省造價工程師,按屬地原則領取執業印章。省直和中央在長單位的造價工程師請于2012年1月16日之前來省造價協會領取,所屬市、州單位的造價工程師請到各市、州領取。各市、州請于2012年1月10日之前來省造價協會領取所屬地的造價工程師執業印章。(節假日除外)
201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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