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各設區市公務員局(人事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辦公室,省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1年度造價工程師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1〕126號)文件,現將考試合格標準及我省合格人員名單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120 | 72 |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140 | 84 | |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 100 | 60 |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 土建 | 100 | 60 |
安裝 |
二、我省周琪等82人成績合格(名單附后),取得相應專業資格,現予以公布。
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福建省公務員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