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通知
2011年辦理了延續的注冊造價工程師,請按屬地原則領取注冊證書。省直和中央在長單位所屬的造價工程師請于2012年2月28日之前到省造價協會領取,市、州單位所屬的造價工程師請到各市、州領取。各市、州造價管理站請于2012年2月20日之前到省造價協會領取所屬的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