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01-15 共1頁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度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2012年度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統計分析,經商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部門,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工程造價計價與控制 | 120 | 72 | |
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 140 | 84 | |
工程造價管理基礎理論與相關法規 | 均為100分 | 均為60分 | |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 | 土建 | ||
安裝 |
二、 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并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要求逐項填寫2012年度造價工程師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見附件),于2013年1月15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