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3-10-17 共1頁
各有關單位: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和《關于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8]134號)等有關規定,現將我省2013年度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延續注冊范圍
1、造價工程師執業印章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的造價工程師;
2、注冊有效期已過、未按時申請延續注冊的造價工程師本次可申請補辦。
二、延續注冊申報時間
集中申報時間為:自2013年9月22日起至10月25日止。
三、延續注冊應提交的材料
1、延續注冊申請表(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另附近期正面免冠1寸相片1張);
2、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及執業印章;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
4、注冊期內每年不少于30學時的繼續教育證明(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原件經核驗后退還);
5、注冊期內的工作業績證明(不少于兩份)。
以上材料請按上述順序裝訂,所有復印件均需加蓋聘用單位公章。請各企業對申報人的網上掃描件等相關資料認真核對。在對申報材料的初審過程中,發現造價工程師申報系統中注冊人員的掃描件(包括注冊證書、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聘用合同、繼續教育證明等)未上傳完整或掃描件太小,無法辨認等情況,所申報的數據將被撤回,重新上傳,逾期不辦理將作不合格處理。
四、申請方式及程序
1、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采用提交書面材料和網上申請注冊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申請人應先登陸“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網站(網址: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進行個人登錄申請,填寫基本信息,打印延續注冊申請表。
2、申請人須按系統中的提示掃描相關證件保存成JPG格式,通過網絡上傳至“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申請人務必在注冊系統里完整上傳有關資料,并對申報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真實性、有效性和一致性負責。
3、申請人將有關申報材料提交聘用單位,聘用單位審核同意并簽字蓋章后將所有申請材料于2013年10月25日前報送至文聯路6號金泰大酒店二樓辦公室。
聯系人:王建斌,電話:0898-66205911.
201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