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5-13 共1頁
首次報考人員(參加2011年或2012年考試的視為老考生,否則視為新考生,重新審核報考條件。)填寫完成"報名表"后,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寫的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 .并在"報名表"上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7月23日至25日,按屬地原則到設區的市(含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和建設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聯系電話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在杭的省直和中央部屬單位(省部屬單位的區分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問題解答"欄目)的人員到省人事考試辦公室辦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號金匯大廈一樓大廳,上午8:30-11:00,下午2:30-5:30)進行報考條件審查。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證明(附件1),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各市必須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書復印件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請各市務必于7月31日前,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序號以電子版形式上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1年或2012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續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并打印"報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后,即可在規定的交費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于8月6至15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10月16日至18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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