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5-19 共1頁
1.對于非獨立法人單位的分公司人員申報考試,應由總公司推薦意見并蓋章,方可在分公司所在地報考。
2.全國造價工程師考試為滾動考試(每2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報考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3.《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作答,不得使用其它顏色的墨水筆以及鉛筆和圓珠筆;其余三科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4.考試使用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的2013年版《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由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編審委員會編寫的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
5.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