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5-22 共1頁
一、初始注冊范圍
建設工程領域的建設(建設項目法人)、房地產開發、勘察設計、施工、招標代理、工程監理、房地產評估、工程造價(定額管理)等單位以及具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企業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在教育崗位直接從事工程造價理論研究或教學工作,并于2014年或以往年度通過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取得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均可申請初始注冊。對有《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第150號令)第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者和在職國家公務員,不予注冊。
二、初始注冊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人可登錄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www.ccost.com)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師管理系統—注冊造價工程師登錄窗口,點擊初始注冊欄輸入基本信息進行保存后,選擇左側欄內下載打印。注冊申請表應當由造價工程師本人準確填寫,填寫內容應屬實、清晰,不得涂改,除表上貼照片外,另提交二張兩寸正面免冠照片粘貼在申請表上,并在照片背后注明單位和姓名。
(二)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身份證原件由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對,并在執業資格證書內填寫“已申報注冊”,上述證件加蓋公章后退回本人;復印件連同申報材料一并報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許可辦公室。
(三)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四)工程造價崗位工作證明。崗位工作證明是指造價員資格證書或概預算人員上崗證書。
(五)在具有工程造價咨詢、招標代理資質的中介機構注冊的人員,還應提交注冊單位相關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將其附在每份申請表后)、當地人事代理機構(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和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憑證(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憑證是指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發放的有效期繳費年度的社會保險手冊,或者出具含有繳費基數、個人社會保障號(代碼)的該企業為造價工程師繳納的本年度繳費明細單及繳費發票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如有工作調動、退休、辭職等現象,必須提供原單位解聘證明,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離退休證或辭職批復文件。造價工程師只能在一個單位執業注冊,不得掛靠或虛假注冊。
(六)繼續教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013年以前年度(不含2014年)考試合格人員,應提交逾期注冊說明及每年參加繼續教育網絡合格證明。
(七)申請人在申報初始注冊網絡資料時,應根據工作崗位填報以下業績信息:
1、近兩年編制和審核的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單項和單位工程造價在100萬以上的估算、概算、預算、標底、結算等項目;
2、近兩年參加編制或審核的省、部級工程造價計價依據的工作報告或省、部級以上定額編制大綱(定額編制總說明、編制原則、適用范圍、章節劃分)等項目;
3、近兩年發表的兩個工程造價理論研究報告名稱。
(八)申報文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資料必須使用A4規格紙張打印、裝訂。
2、除兩份申請表外,其余資料裝訂成冊,裝訂順序為封面(申請人簽名、蓋單位公章、聯系電話);目錄: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聘用單位勞動合同復印件;人事檔案代管證明復印件;繳納社保憑證及繳費發票復印件;繼續教育合格證明復印件;工程造價成果文件復印件。
3、申報材料應裝入檔案袋,并注明注冊時間、檔案編號(編號由我廳統一編寫)、所屬地區、姓名、注冊單位名稱、單位類別(具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注冊的人員為A類,其他單位注冊人員為B類),聯系電話等。
三、初始注冊方式及程序
為規范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后期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要求,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采取網上申報和書面申報同步進行。申請注冊人員應先行完成網上申報,登錄中國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網 “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點擊“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說明”認真閱讀后,按照規定程序輸入個人基本信息,掃描上傳本人照片、身份證、職稱證書、人事檔案關系證明、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畢業證、聘用單位勞動合同、社保證明(明細、發票) 、繼續教育證明等有關證件(網上填報所有信息請認真填寫,確認無誤)并點擊上報。我廳標準定額處將組織對上傳信息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統一上傳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復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