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6-11-28 共1頁
各有關單位: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原建設部令第150號)及《關于注冊造價工程師變更、暫停執業、注銷注冊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建標造函〔2008〕2號)和《關于造價工程師注冊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建標造函〔2016〕8號)等有關規定,經審查,高麗娟等16位符合造價工程師機構外調入變更注冊條件(詳見附件),準予注冊。現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