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各市(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辦)、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建設部《關于由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歸口做好建設工程概預算人員行業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標[2005]69號)及建設部辦公廳《關于統一換發概預算人員資格證書事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5]558號)及《關于陜西省建設工程造價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陜建建發(2002)68號文件精神,經研究對取得“陜西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的人員實行07年度繼續教育及統一換發由中價協印制的“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該資格證書是造價員從事工程造價工作、崗位技能和業務水平的證明,在全國范圍內有效。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換證范圍:
凡取得“陜西省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年齡在70歲以下的造價員,均參加繼續教育及換證。
二、 換證時間:
換證時間為2007年6月10日至2007年11月30日。
三、換證辦法
1、換證形式采取屬地辦理,造價員按注冊單位駐地的市(區)級造價管理機構辦理相關換證手續。注冊單位駐西安地區的造價員統一在陜西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以下簡稱省造價總站)辦理相關換證手續。
2、各單位組織持證人員填寫換證申請表(見附表也可登錄www.sxzj.net 下載)、準備申報材料,經單位審查同意,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并將單位換證人員資料匯總后統一報造價管理機構。
3、各市級造價管理機構對上報的換證資料進行初審,并將合格的造價員的資料按統一格式匯總后上報省造價總站。
4、省造價總站對上報資料復審后,統一換發“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及執業印章。
四、換證需提交資料
1、填寫造價員換證申請表,表格一式兩份。對同時具有多個專業的造價員,請將所有專業等級填寫在表格相應欄內。全國造價員資格證書設置一個主專業,其他專業在“增項專業登記欄”中記載,因此填寫換證申請表時請注明從事主要專業,執業印章中顯示所有專業及等級。
2、報名時請攜帶本人資格證、注冊證、繼續教育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兩張。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注冊單位聘用合同一份。
五、換證費用
造價員換證工本費及繼續教育培訓費每人共計400元。
六、其他
1、造價員領取繼續教育光盤后應認真學習,所答試題成績合格后,方可換發新證。成績不合格者允許補考一次,補試不合格者注銷資格證書。
2、領取“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請到辦理換證手續的造價管理機構,同時請將原資格證、注冊證、繼續教育證及執業印章交回。
附:
造價員換證申請表
陜西省建設工程造價總站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