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附件名單內的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即日起請于每周一至周五到省造價站綜合科514室領取證章。
注意事項:為方便大家領取證章,請務必牢記姓名前的序號,領取證章時請報序號。
(1)初始注冊的人員須帶上造價員證書,升考審核權及增項的還需帶上原執業專用章。
(2)跨市州變更、跨省(機構)變更的人員須帶上一張本人一寸證件照及原執業專用章。
(3)遺失補辦的人員須帶上一張本人一寸證件照及未遺失的證或章。
(4)市州內變更的人員須帶上原執業專用章。
附件:《2011年5月18日-6月14日辦理的全國造價員各種業務的領取證章》名單
省造價站綜合科
201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