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內容摘要:河北2011年度建設工程造價員繼續教育報名時間:2011年9月13日-10月30日。學習時間:2011年9月13日-12月31日。
關于開展2011年度河北省建設工程造價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
冀建價監〔2011〕32號
各設區市造價管理站、華北石油造價管理站:
根據《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中價協〔2006〕013號)的規定,決定開展2011年度全省建設工程造價員繼續教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相關規定
造價員參加繼續教育學習是進行資格證書驗證的必要條件。《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造價員每三年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應不少于30學時,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的,屬于驗證不合格且將注銷其《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及專用章。
二、繼續教育時間
報名時間:2011年9月13日-10月30日。
學習時間:2011年9月13日-12月31日。
三、參加人員
持有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頒發的《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人員。
四、繼續教育內容
繼續教育課程包括《造價行業發展現狀》、《建設工程法規》、《工程量清單計價實務》以及土建、安裝、市政專業課程。
《造價行業發展現狀》、《建設工程法規》和《工程量清單計價實務》為公共基礎課,是所有參加繼續教育造價員必學內容;土建、安裝、市政專業課程,造價員需按自己專業進行選擇。
五、繼續教育流程
(一)造價員填寫《河北省建設工程造價員繼續教育申請表》(見附表),經所在單位蓋章后,報所在設區市造價管理站。
(二)各市造價管理站對造價員申報信息審核通過后,開通網上繼續教育權限。
(四)開通后,造價員登陸河北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站(www.chinaheca.com.cn),點擊“造價員管理系統”中“繼續教育”模塊,在線開始繼續教育學習。
(五)網絡繼續教育系統對造價員所學課程自動累計學時,參加網絡繼續教育學習滿10個學時后方可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打印“繼續教育合格證明”作為資格證書驗證的依據。
六、其他事項
(一)對于應參加2010年度造價員繼續教育但還未取得“2010年度繼續教育合格證明”的人員,可申請一次補考機會(開通流程同上)。補考人員可在補考合格后打印2010年度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二)本次造價繼續教育工作委托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具體組織實施。
聯系人:馬 力、彭 穎,電 話:85884067
網絡技術咨詢:王東海,電 話:18603275538
附表:河北省建設工程造價員繼續教育申請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表:
河北省建設工程造價員繼續教育申請表
姓名 | 性別 | 身份證號 | ||||
造價員資格專業級別 | ||||||
資格證書 編號 |
(蓋資格印章) | |||||
從業單位 | ||||||
聯系電話 | 手機: 電話: | 郵政編碼 | ||||
通迅地址 | ||||||
2010年參加繼續教育情況 | ||||||
單位意見 |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