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一、變更、遺失
附件名單內的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即日起請于每周五到省造價站綜合科514室領取證章。
注意事項:為方便大家領取證章,請務必牢記姓名前的序號,領取證章時請報序號。
(1)市州內變更的人員須帶上原執業專用章。跨市州變更、跨省(機構)變更的人員須帶上一張本人一寸證件照及原執業專用章。
(2)遺失補辦的人員須帶上一張本人一寸證件照及未遺失的證或章。
二、到期換章
8月15日—9月2日到省造價站綜合科辦理了全國造價員到期換章業務的人員,即日起請于每周五到省造價站綜合科514室領取新章。(由于換章人數眾多,此項無詳細名單,請自行計算各自的辦理時間是否在此次發章范圍內)
附件:《2011年8月9日-2011年9月2日辦理的全國造價員變更、遺失、到期換證的領取證章》名單
省造價站綜合科
201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