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呼市地區各有關單位及造價員:
2011年4月23日參加考試合格的初級造價員,請攜帶準考證(或身份證),中級造價員請攜帶準考證(或身份證)及原初級造價員證、章,于2011年11月28日—2012年3月30日前到呼市造價站302(311)房間領取造價員資格證及執業章,過期未領取者本站將不予保存。
在學校參加造價員考試合格的學生,請在原報考學校領取資格證及執業章。
地址:錫林南路23號建委辦公樓北樓3樓
電話:5951727、5954582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