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關于辦理造價員資格證書相關事宜手續調整的通知
根據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關于印發<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中價協[2011]021號文及《關于造價員從業印章和資格證書補充規定的通知》中價協[2011]024號文的規定,現決定對自2012年3月1日起對于在上海市范圍內辦理造價員資格證書相關事宜的手續進行調整。具體調整事宜如下:
1、 本市范圍內造價員資格證書單位變更
辦理本市范圍內單位變更需攜帶以下資料:
(1)《上海市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工作單位變更申請表》(本市范圍內)1份(需加蓋新、老聘用單位公章);
(2)《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原件;
(3)新聘用單位勞動合同原件;
(4)造價員個人專用章原件。
2、 跨省市及部門工作單位變更
辦理跨省及部門工作單位變更需攜帶以下資料:
(1)《上海市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工作單位變更申請表》(跨省及部門)1份(需加蓋新、老聘用單位公章及原省級造價管理機構公章);
(2)《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原件;
(3)新聘用單位勞動合同原件;
(4)80元工本費及1寸近照一張。
辦理跨省變更手續請先于協會聯系辦理時間。
3、 造價員證、章遺失或損壞補辦
I、造價員資格證書或個人從業章遺失補辦需攜帶以下資料:
(1)已刊登的遺失聲明一份(需由聘用單位出具);
(2)《上海市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證、章補辦申請表》1份;
(3) 80元工本費及1寸近照一張。
造價員遺失聲明可至《建筑時報》或者上海市建設工程咨詢行業協會網絡部刊登,刊登時需由造價員資格證書上原始聘用單位出具證明(已辦理單位變更手續的以變更后的單位為準)
《建筑時報》報社地址:延安東路110號3樓
II、造價員個人從業章或造價員資格損壞重做需攜帶以下資料:
(1)《上海市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證、章補辦申請表》1份;
(2)已損壞的個人從業章或造價員資格證書原件。
辦理機構:上海市建設工程咨詢行業協會
辦理地址:上海市西藏南路765號A座1903
辦理時間:工作日上午9:00 —11:00;下午1:00 —4:00
聯系電話:63456171*1011
上海市建設工程咨詢行業協會
2012-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