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關于更改重慶市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從業印章格式的通知
渝建價協[2012]16號
各區縣造價員歸口管理機構:
為加強造價員從業印章和資格證書的管理,根據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發布的《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中價協[2011]021號)和《關于造價員從業印章和資格證書補充規定的通知》(中價協[2011]024號)的精神,重慶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結合重慶市實際情況向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請示后,現將從業印章和資格證書補充規定通知如下:
一、為規范從業印章的管理,將從業印章樣式修改為:
(一)印章形狀大小不變,顏色由紅色改為藍色原子印。
(二)印章內容包括:姓名、證書號、聘用單位名稱、有效期。
(三)印章樣式對比如下:
二、為使造價員能夠按時參加驗證,造價員取得資格證書,初次登記合格及辦理驗證等,協會將在“驗證記錄欄”中注明有效期,并加蓋管理機構印章。
三、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為做好與渝建價協[2008]3號文和新舊管理辦法的銜接,對從業印章和資格證書仍在有效期內的,繼續使用。凡2012年4月以后辦理涉及印章、證書變更的(如跨地區或部門變更、驗證等),均按本通知執行。
重慶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