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內容摘要:2012年新疆造價員初始登記受理時間為5月20日至6月30日。
關于開展2012年度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初始登記工作的通知
新建價協[2012]16號
各地州市工程造價管理站(協會聯絡站)、各有關單位:
根據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由自治區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歸口做好建設工程造價員自律工作的通知》(新建標[2011]6號)的文件要求,按照《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中價協[2011]020號)及《關于領取我區2011年度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成績單的通知》(新建價協[2012]06號)的有關規定,現將我區2012年度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初始登記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始登記的范圍
按照中價協《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第三章第十六條的規定,造價員實行登記從業管理制度。已通過造價員資格考試合格人員,須經申報初始登記。符合登記條件的,由新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核發《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和從業印章。
凡在我區通過2011年度《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者,且從事工程造價工作的專業人員均可申請登記。
各地州市造價管理機構(造價站或協會聯絡站)負責所轄區造價員初始登記的初審工作。
二、初始登記的程序
考試合格人員申請初始登記,辦理《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和從業專業章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初始登記采取網上申報與提交書面材料一并上報。
(注:因網站尚在調試中,可先提交書面材料。待網站運行后,將另行通知,補報上傳信息資料)
1、申請人填寫《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初始登記(或增項專業登記)申請表》(見附表),經聘用單位同意并由單位負責人在《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初始登記(或增項專業登記)申請表》的單位意見欄內簽署書面意見,加蓋公章后,連同申報資料(見第四項)一并報所在地州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造價站或協會聯絡站)。
2、網上申報時,初始登記人員應先登錄新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進入“造價員管理系統”欄目,按提示信息進行初始登記并取得初始密碼。
3、在網上按照“造價員管理系統”的提示填報和核對數據,提交申請并打印《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初始登記(或增項專業登記)申請表》。
初始登記人員在網上申報時,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并上傳掃描件:
(1)需上傳的掃描件為照片、考試成績通知單、身份證、畢業證。
(2)申報人員應如實填寫“登記申請表”,點擊“上傳資料”上報。
三、各地州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造價站或協會聯絡站)受理申請初始登記的程序:
1、應對申報人的書面提交材料進行核對初審,對符合要求的申請人,在其《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初始登記(或增項專業登記)申請表》相應欄上簽字蓋章;
2、初審機構于6月30日之前,將《2012年度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申報登記匯總表》及《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初始登記(或增項專業登記)申請表》統一上報自治區造價協會秘書處;
3、自治區造價協會在初審機構交件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核發《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和從業印章,交初審機構發放。
四、初始登記提交材料的要求
1、申報初始登記需提交的資料:
(1)《新疆<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初始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
(2)考試成績通知單、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備查);
(3)工作單位證明(證明在職在崗);
(4)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備查);
(5)登記單位與考試報名單位發生變更的,須由原考試報名單位開具同意到其他單位從業的證明;
(6)受聘于具有工程造價咨詢、招標代理、工程監理資質等中介機構的,應當提供聘用單位為其繳納的本年度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憑證(是指社會保險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應收核定繳費人員名單及繳費發票復印件)、人事檔案代理合同復印件,退休人員應附勞動、人事部門頒發的離退休證復印件(原件備查);
2、新增專業登記需提交的資料
(1)《新疆<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增項專業登記申請表》一式兩份;
(2)考試成績通知單、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備查);
(3)《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申報材料應符合下列要求:
(1)所有資料必須使用A4規格紙張打印、裝訂;
(2)除兩份申請表外,其余資料應裝訂成冊提供兩份。裝訂順序為封面(申請人簽章、聯系電話等)、目錄、考試成績通知單、身份證復印件、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憑證復印件、人事檔案代理合同復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兩份申請表各須貼照片;另備用照片一張,用于制作《資格證書》,在照片背面署名,點貼在申請表右上方空白處。)
各地州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造價站或協會聯絡站)審核上述材料時,要核對原件,并加蓋“原件已核”印章。原件核對后退還本人。
五、受理時間
本年度造價員初始登記受理時間為5月20日至6月30日。未按照規定申請登記的,可以在此后連續三個年度規定時間內,且符合繼續教育要求(每兩年繼續教育不少于20學時),方可申請辦理登記。
六、其他事項
申報造價員初始登記時需交納費用120元/人,含資格證書、印章和咨詢服務費。由各地州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造價站或協會聯絡站)代收,繳至新疆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秘書處開具發票(須提供繳費單位的地稅稅號)。
請各地州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造價站或協會聯絡站)于2012年6月30日前,將本地申報資料及匯總表名單報送到我協會秘書處。
請各地州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造價站或協會聯絡站)組織做好本地區2012年度造價員初始登記工作,嚴格核查登記人員執業和登記單位,確保造價員初始登記工作順利進行。
聯系人:李盛芳
聯系電話:0991-887400118099220232
請下載:
附表1:新疆《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初始登記申請表
附表2:新疆《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增項專業登記申請表
附表3:2012年度《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申報登記匯總表
新疆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
二0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