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8-09 共1頁
各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處、辦),義烏市造價站:
根據《關于印發<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辦法>的通知》(中價協〔2011〕02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決定開展我省2012年度造價員考試合格人員從業登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業登記范圍
浙江省2012年度造價員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含增項合格者,名單詳見浙造人管〔2012〕3號),2012年度前取得造價員資格證、章的不在此次從業登記范圍內。
二、從業登記條件
(一)受聘于建設、設計、施工、工程造價咨詢、招標代理、工程監理、工程咨詢或工程造價管理等單位。
(二)無下列不予登記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申請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從業的;
3.受刑事處罰未執行完畢的;
4.在工程造價從業活動中,受行政處罰,且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至申請登記之日不滿兩年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它情形。
(三)已取得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且在有效期內的,不受理從業登記申請;
三、申請從業登記應提供下列資料
1.造價員從業登記申請表一式二份(附件1,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粘貼在每份申請表下方指定位置);
2.2012年度造價員考試合格證明(可通過造價員考試成績查詢系統下載打印);
3.造價員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養老保險繳納憑證、人事存檔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如本人工作單位已做變更,從業登記時應辦理變更手續。具體要求詳見《關于印發<浙江省<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浙造人管〔2010〕6號)的規定。
四、從業登記申報時間及程序
申報時間為:自2012年8月20日起至8月24日止。
申請人按本通知第三條規定和要求準備有關書面資料,申請人所在單位對“申請表”和有關材料審核同意后蓋章。市屬單位的造價員從業登記申報資料上報市造價管理機構,省屬單位造價員從業登記申報資料上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市工程造價管理管理機構對申請人報送的有關材料進行核實后,將從業登記匯總表(附件2)與申報資料(1份申請表及相關證明資料等),于8月31日前報送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后,公布從業登記合格人員名單,并核發造價員從業專用章。
省造價管理總站聯系人:何穎;電話:(0571)88087612.
聯系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503號迪尚商務大廈中樓9樓902室。
附件
1:浙江省2012年度造價員從業登記申請表
2:浙江省2012年度造價員從業登記匯總表
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
二○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