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4-02-25 共1頁
關于辦理年檢驗證、領取新造價員資格證各有關單位:及專用章的通知
造價員繼續再教育后,以單位統一辦理年檢驗證、領取新資格證書和專用章等手續。辦理年檢驗證、領取新資格證書及專用章,請攜帶以下資料:
1、聽課證
2、網考成績證明考試用書
3、造價員資格證書
4、造價員專用章
單位在縣(市、區)的,請到單位所在地造價站辦理年檢驗證、領取新資格證書及專用章手續。
年檢驗證、領取新資格證書及專用章等工作,截止至2012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辦理,請有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福州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