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0-01-14 共1頁
1.2.1 建設工程招標
八十年代初,我國率先在工程建設領域推行招標投標制,作為建筑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的突破口,從此拉開了我國招標投標制度全面推廣和發展的序幕。
1983年6月7日,原城鄉建設部印發了《建筑安裝工程招標投標試行辦法》,規定“凡經國家和省、市、自治區批準的建筑安裝工程,均可按本法的規定,通過招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持有營業執照的國營建筑企業和集體所有制施工單位,均可通過投標,承攬任務”。它的頒布為我國推行招標投標制奠定了基礎。次年,我國開始全面推行招標投標制。
1992年12月30日,建設部發布了《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規定“凡政府和公有制企、事業單位投資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施工,除某些不適宜招標投標的特殊工程外,均應按照本辦法,實行招標投標”。這個規定是在總結我國多年招標投標實踐基礎上制訂的,對規范招標投標各方行為起了積極作用。
上述政策法規的出臺,極大地推動了全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的開展。1984年,招標投標面積只占當年施工面積的4.8%,1985年這個比例上升為13%,1986年為15%,1987年為18%,1988年21.7%,1989年為24%,1990年為29.5%。1996年達到54%,個別省市如陜西、河北、江蘇等高達90%以上。
由于我國正處于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渡的重要時期,我國工程建設招標投標制呈現出以下特點:
(1)具有中國特色的招標范圍和管理機構
在我國工程建設強制招標的范圍包括政府和公有制企事業單位投資的限額以上建設工程,因此我國強制招標的范圍較大。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和議標,其中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屬于競爭性招標,得到政府的大力提倡,議標屬于特殊形式的招標,受到嚴格限制。
我國對招標投標的日常監督管理主要通過全國各級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進行的,這個管理辦公室為政府授權管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的事業單位,其基本管理職能為工程報建、招標投標、建設單位資格管理、工程合同管理、發承包代理單位管理和市場行為的檢查監督,直到工程發包承包全過程的監督管理。目前全國絕大多數地級以上城市都建立了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據不完全統計,列入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事業編制專職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近3000人。
(2)形成了以標底為基礎的投標報價體系
標底是依據全國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定額和計價辦法計算出來的工程造價,是投資者對建設工程預算的期望值,也是評標的參考中準價。設立標底的做法是針對我國目前建筑市場發育狀況和國情而采取的措施,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招標投標制的一個具體表現。標底需要經過招標辦的審查,以保證其準確性和權威性。開標前標底是保密的,任何人不得泄露標底。為減少標底泄密現象的發生,招標投標管理機構審定標底的時間在投標截止之后,開標之前。標底有一定的上下浮動范圍,在這個浮動范圍內投標報價有效,超大型出浮動范圍的投標報價無效。
(3)建立以百分制為主體的評標定標辦法
我國大部分地區采用的是百分制評標辦法,即設立造價、質量、工期、信譽等若干指標,賦予每項指標一定的分值,逐項打分,得分最高者中標。考慮到項目經理是工程的具體實施者,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招標投標管理工作在強化對投標企業管理的同時,還建立項目經理檔案,考核項目經理的業績,并將業績量化記分帶入百分制評標中,直接影響企業能否中標。考核項目經理的做法,從根本上解決項目層層轉包、多頭掛靠的混亂現象,促使項目經理提高素質,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
除百分制評標法外,我國部分地區在技術簡單、利潤高的建設工程中開始實行合理低標中標法,取得了初步成功。
評標主要由建設單位和評標專家完成,評標專家由技術、經濟專家組成,在評標前一天從評標專家網里隨機抽取。評標專家必須公平、公正地進行評標,否則將被取消評標資格。
(4)大力發展招標投標中介服務機構
在加強政府監督管理同時,我國還注重招標投標代理機構的發展。目前,上海、天津、河北、江蘇、青海、遼寧等地本著從嚴管理的原則,陸續發展了一批招標投標代理機構。這些招投標代理機構不僅規范了市場行為、提高了招投標工作質量,而且擴大了招標覆蓋面,強化了市場的統一管理。
我國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工作雖然取得了不定期成績,但是也存在不少問題,突出表現在:
1.全國招標投標工作發展不平衡,部分地區對招標投標工作認識不到位,招標投標工作一直不能普遍開展起來;
2.“一對一”議標面過大,“人情工程”、“條子工程”還有存在;
3.倒手轉包、掛靠問題即使在招標工作中也難以避免,私下交易、利用工程發包權索賄現象依然存在;
4.地方封鎖、部門保護現象仍較嚴重,建設市場有待于進一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