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附錄A.3 砌筑工程
一、項目設置
本章共分6節28個項目。包括磚基礎、磚砌體、磚構筑物、砌塊砌體、石砌體、磚散水、地坪、地溝。適用于建筑物、構筑物的砌筑工程。
二、項目說明
1、“砌筑工程”中設置項目如:實心磚墻、空心磚墻等項目名稱在編制項目特征、工程內容、定額指引不能夠完全對應,編制清單過程中應依據《計價規則》執行。
2、墊層包括在磚基礎項目內。
3、“磚煙囪、水塔”項目將《計價規范》中以“m3”為計量單位調整為“樘”。
4、磚煙囪、水塔、磚窨井、檢查井、磚水池、化糞池等以“座”計算的構筑物,工程內容包括完成設計圖紙及設計選用標準圖施工工序的工程內容;項目特征描述應盡可能描述全面;項目名稱也可分別按項目分項以第五級編碼列項。
5、砌體內加筋按A.4.16鋼筋工程的相關項目編碼列項。
6、甘補“磚臺階”項目,內容包括墊層、砌磚,其找平層、面層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B.1.8臺階裝飾相關項目編碼列項。
7、“零星砌磚”項目包括空斗墻中的窗間墻,窗臺下、樓板下等的實砌部分,臺階擋墻、梯帶、鍋臺、爐灶、蹲臺、池槽、池槽腿、花臺、花池、樓梯欄板、陽臺欄板、地壟墻、屋面隔熱板下的磚墩及0.3m2孔洞填塞等。工程量計算規則統一按設計圖示尺寸以“m3”計算,取消《計價規范》中以“m2、m、個”計算。
三、定額指引
1、所有包含墊層的項目,定額指引時同時指引原土夯實子目。
2、磚墻、柱等項目均包括勾縫子目,不應在單獨列項。
3、“填充墻”項目從墻體構造華分屬框架結構非承重墻體,具體分為空心磚及空心砌塊等,與其他項目定額指引重復,《計價規則》考慮不做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