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附錄B.4 門窗工程
一、項目設置
本章共分9節61個項目。包括木門、金屬門、金屬卷簾門、其他門、木窗、金屬窗、門窗套、窗簾盒、窗簾軌、窗臺板。適用于門窗工程。
二、項目說明
1、所有門窗項目工程量計算均增加以框(扇)外圍面積計算。
2、門窗項目清單編制人采用計量單位“m2”計算其工程數量,填寫項目特征時,不需描述框截面尺寸信息;
3、門窗項目工程內容中包含的五金材料是指定額含量中已包括的小五金費。
4、特殊五金是指拉手、鎖具、門眼等定額中單獨子目門窗增加五金安裝包括的內容。
5、將《計價規范》中“門窗木貼臉”項目工程量以m2計算調整為以m計算。
6、將《計價規范》中窗臺板項目工程量以m計算調整為以m2計算。并甘補“預制水磨石窗臺板”、“飾面夾板窗臺板”項目。
三、定額指引
1、定額中的夾板門、纖維板門、百頁門、頂廚門、壁柜門均指引至“膠合板門”項目。
2、“門連窗”項目不做定額指引,其門、窗子目已對應指引至相應清單項目內。
3、金屬門窗按開啟方式劃分的項目,指引鋁合金及鋼門窗;按材質劃分的項目,對應指引。
4、紗扇包含在相應項目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