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2010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報考對象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適用于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質量專業及相關工作的人員(在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機構從事專職檢驗工作的人員除外)。經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意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也可以按規定條件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考條件
1.報考初級,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含中專)學歷。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可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2.報考中級,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實施)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對在《暫行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可免考一科,其中:具備助理工程師資格的考生報考初級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科目考試,成績合格者獲取質量專業初級職業資格證;具備工程師資格的考生報考中級只參加“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科目的考試,成績合格者獲取質量專業中級職業資格證。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0年12月31日。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10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用A4紙自行從網上下載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符合報考條件中第2條第(6)款和符合免考一科的考生還需提交相關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及聘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并加蓋驗印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