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各設區市人事局、勞動保障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17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80號)要求,為做好我省的組織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
6月20日
上午:9:00—12:00 初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中級: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下午:2:00—5:00 初級: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中級: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二)報名時間
網上注冊登記時間為2010年1月7日9:00—14日17:00;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1月13日—15日正常上班時間;網上繳費時間為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1月17日17:00。
我省考點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在南昌設置。請各地按照《2010年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資格條件
報考條件和資格審查工作按人事部《關于印發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0]123號)文件規定執行。有關資格條件見附件2。
三、報名辦法
本考試報名分網上注冊登記、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四個階段進行。
(一)網上注冊登記。進入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注冊頁面,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考生本人近期電子照片進行網上注冊,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考生報名序號及本人身份證號將作為考生的登陸標識),注冊成功的考生打印《報名表》。
(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并在《報名表》上蓋章,經設區市質量監督局資格初審后,到設區市人事部門進行資格終審和辦理報名確認手續。省直、中直單位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到各設區市進行資格審查和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資格審查和確認時,報考人員須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一張(貼在報名表上),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從事質量崗位工作年限證明及有關證件(均為原件)備審。
(三)網上繳費。考生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考生詳細頁面查看確認結果,確認通過的考生,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未通過確認的考生將無法進入繳費頁面;繳費完成后,考生需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考生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
(四)準考證打印。繳費成功考生可按時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四、信息管理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為非滾動考試,考試信息管理使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考試代碼設置如下:
類別 |
級 別 |
專 業 |
科 目 |
05.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
3.中級 |
01.考一科 |
2、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
02.考二科 |
1、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2、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 ||
4.初級 |
01.考一科 |
2、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 |
02.考二科 |
1、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2、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
五、考試科目
各科試卷全部由客觀題組成,在答題卡上作答。閱卷工作按人考中心函[2009]80號有關規定執行。
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進入考場。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字跡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存儲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有關事項
考試大綱和培訓教材的征訂、發行及考前培訓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管理與認證處負責。聯系電話:0791-6251171。
七、考試收費
考試收費按照《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字[2001]1969號)和《關于重新核定人事廳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贛發改收費字[2006]80號)執行,即考務費為50元/人·科(其中上繳部考試中心10元/人·科。
請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1、2010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2、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初、中級報考條件和部分科目免試條件(摘錄)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
附件1
2010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2010年1月7日9:00 -1月14日17:00 |
考生進行網上注冊登記 | |
1月13日—15日 (正常上班時間) |
各地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 |
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 1月17日17:00 |
考生進行網上繳費 | |
5月5日前 |
上報試卷預訂單、安排考場 | |
6月15日9:00 -19日17:00 |
考生自行上網打印準考證 | |
考 試 |
6月20日 |
上午:9:00—12:00 初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中級: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下午:2:00—5:00 初級: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中級: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
6月23日前 |
接收考后規則模板 | |
7月20日前 |
完成閱卷,并報部人事考試中心 | |
8月20日前 |
公布考試成績 |
附件2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初、中級報考條件和部分科目免試條件(摘錄)
一、初級
(一)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二)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三)根據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要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在報名參加本年度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時,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按規定程序進行報名。
二、中級
(一)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二)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三、部分科目免試
在2000年底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初級)或“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中級)一個科目的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