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各區(市)縣人事(人事勞動)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市級有關部門,各駐蓉單位人事處(科):
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做好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1〕11號)文件精神,受市職改辦委托,現將我市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考試時間及科目
報名時間:2011年2月15日起至2011年3月19日止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2011年6月6日起至6月9日止
考試時間:2011年6月12日
上午 9:00-12:00 中級:考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初級:考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下午14:00-17:00 中級:考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初級:考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二、報考條件及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一)參加質量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二)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第(一)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三)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第(一)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上述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四)《暫行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的質量專業人員,可免試《質量專業相關知識》科目;受聘擔任工程師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質量專業綜合知識》科目。
三、報名程序
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全部實行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和現場確認報名手續的方式。
(一)報考者登錄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認真閱讀有關文件,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后,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上傳相片,相片為報考者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為JPG格式,大小應小于20K.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根據報考者所傳相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核,并在報考者報名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相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報考者按要求重新上傳。通過相片質量審查合格的考生,如實、準確填寫《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登記表》的各項內容。
(二)報考人員于2011年2月15日至2011年3月19日上網自行打印本人所填報的《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須打印《2011年度全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免試科目申報表》,經所在單位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攜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相關工作年限證明和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教育培訓中心(地址:成都市西安南路126號托福大樓5樓,咨詢電話:028- 87711968)進行資格審查并簽字、加蓋公章。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持上述資料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2樓,咨詢電話:028-86150248)繳費并辦理考試報名確認手續。往年已報考人員在網上自行填寫報名表后直接網上繳費即可完成報名手續。資格審查人員須在《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和《2011年度全國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免試科目申報表》上明確簽署審核意見、簽名,做到誰復審、誰負責,誰出問題、誰承擔責任。對提供虛假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人員和不嚴格按照報名條件或以不正當手段協助他人取得考試資格的人員,必須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進行嚴肅處理。
四、收費標準
考試收費標準根據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和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1〕1969號)文的規定,應考人員每人每科收取報名考務費60元,報考兩科的每人共繳納報名考務費120元。
五、其它注意事項
質量專業資格考試試題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不再另發草稿紙。
考試時考生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擦、計算器(無聲、無編程功能)。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不含舊版臨時、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到指定考點參考,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考試時提包、書籍、資料、手機等物品一律不得帶至座位,違者按違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