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粵人考〔2011〕4號
關于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71號),現將我省的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全省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2月28日9:00-3月25日17:00.
全省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深圳市屬單位考生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行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不真實、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交費及報名確認
交費及報名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各地市考生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交費確認,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考生在省人事考試局網站進行網上交費。
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決定后公布,各市的考生請查詢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網站通知。
省直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考后審核方式。省直報名點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1年3月25日17:00.網上交費完成即完成報名所有手續,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網上報名完成后考生須立即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與報名相關材料一并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留存,考后系統不再支持下載,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后果自負。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網上公布的時間自行到省人事考試局提交報名表及相片等相關資料。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對考生報名資料先行審核。報名結束后6個工作日內(即2011年4月2日前)向省人事考試局上報報名人數匯總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省人事考試局)公布的合格人員名單文件7個工作日內將審核后的合格人員報名資料送省人事考試局進行復核。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6月12日 | 上午 9:00―12:00 | 初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
中級: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 ||
下午14:00―17:00 | 初級: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 |
中級: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
三、考試方式
(一)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分初級和中級2個級別,初級設《質量專業相關知識》、《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中級設《質量專業綜合知識》、《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2個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質量專業相應級別的資格證書。
(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全部科目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四)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主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三)證書發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放。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在報名填表時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考生本人簽收;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四)收費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價〔2001〕307號)文規定,考務費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報名工作結束后,各市按規定比例上交考務費至省人事考試局財政專戶。屆時,省人事考試局將向各市收費單位寄發“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
附件:
.doc 1.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8.doc 2.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9.doc 3.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4.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