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質量工程師證書注冊
質量專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的、人事部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用印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取得《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者,須按規定到所在省(區、市)質量技術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資格證書每3年登記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