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人社廳發〔2011〕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事局:
根據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質檢總局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中級資格:質量專業綜合知識科目和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科目均為102分(試卷滿分為170分)。
初級資格:質量專業相關知識科目和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科目均為90分(試卷滿分均為150分)。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與我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9月16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本專業各級別證書的依據。
三、按照有關文件精神,請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附表: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
資格級別 |
報考科目 |
報名人數 |
實考人數 |
合格人數 |
合格率% |
中級 |
二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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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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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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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 |
二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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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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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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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格人數”欄目應填寫本年度取得資格證書的人數。
填表人: 負責人:
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