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針目標的制訂
1、方針目標制訂的要求
(1)企業的方針是由總方針、目標和措施構成的有機整體。
總方針是指企業的導向性要求和目的性方針,是企業各類重點目標的歸總和概括;
目標是指帶有激勵性的定量化目標值;
措施是指對應于目標的具體對策。
所以企業制定的方針應包括總方針、目標和措施三個方面,并使其有機統一起來。
(2)企業方針目標內容可以包括:質量品種、利潤效益、成本消耗、產量產值、技術進步、安全環保、職工福利、管理改善等項目。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重點、關鍵項目作為目標。
(3)目標和目標值應有挑戰性,即應略高于現有水平,至少不低于現有水平。
(4)在指導思想上要體現以下原則:長遠目標和當前目標并重,社會效益和企業效益并重,發展生產和提高職工福利并重。
2、方針目標制訂的依據
(1)顧客需求和市場狀況;
(2)企業對顧客、對公眾、對社會的承諾;
(3)國家的法令、法規與政策;
(4)行業競爭對手情況;
(5)社會經濟發展動向和有關部門宏觀管理要求;
(6)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經營目標;
(7)企業質量方針;
(8)上一年度未完成的目標及存在的問題。
3、方針目標制訂的程序
(1)宣傳教育
(2)搜集資料、提出報告
(3)確定問題點
(4)起草建議草案
(5)組織評議
(6)審議通過
4、方針目標的修改
由于主、客觀環境產生變化導致方針的修改,必須遵循一定的程序、并有一定的時間要求,不可帶隨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