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2-07-25 共1頁
關于安排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陜人考發[2011]10號
各市、楊凌示范區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機構),省級有關部門、有關院校、國家部委駐陜有關單位人事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71號)要求,現就我省實施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1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定于6月12日進行。
上午 9:00-12:00 初級: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中級: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下午 14:00-17:00 初級: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中級: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全省考試地點統一設在西安。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原人事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印發〈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0]123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根據此規定,涉及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等某些重要產品生產企業關鍵質量崗位的工作人員必須具備質量專業職業資格。因此,要動員有關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等國家對產品質量實行市場準入控制或有質量保證要求的重要產品生產企業參加質量專業職業資格考試,特別是對在關鍵質量崗位的工作人員,應要求其逐步具備質量專業職業資格。
根據原人事部有關規定,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質量專業職業資格考試。申請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考生,其報名應符合報名條件,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摘自《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
(人發[2000]123號)
第七條 參加質量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第八條 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第七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
第九條 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本規定第七條所列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ㄒ唬?nbsp;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ǘ?nbsp;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ㄈ?nbsp;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ㄋ模?nbsp;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五) 取得博士學位。
?。?nbsp;本規定發布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三、報名辦法及程序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報名信息必須通過網絡進行傳遞。網上報名及繳費確認的基本程序:
1、考生于2月25日至3月25日下午5時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sxrsks.cn),在網上填寫并提交《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05.質量 專業技術 人員職業 資格考試 | 4.初級 | 01.考一科 | 2.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
02.考全科 | 1.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 ||
2.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 |||
3.中級 | 01.考一科 | 2.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 |
02.考全科 | 1.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 ||
2.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